专家们评论陈大导的馒头案

[ 2006-02-22 23:15:13 | 作者: wrrx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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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行看同行,相比之下谁更小?
  曾志伟(演员):

  “在网上改编电影,很过瘾,很好玩,很有娱乐性。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批年轻人,创作更多的好作品出来。《无间道》和《江湖》当年在香港就十分火爆,它们也出现了许多搞笑版本。陈大导演怎么会用这件小事炒作呢?”

  陆川(导演):

  “如今中国电影界的文艺批评现状本来就不健全,电影过度宣传已经越来越常见,在利益的驱动下,民众反应与电影评论越来越脱节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还去起诉一个弱势民众,不太合适。不管陈导演的动机如何,都是一种不聪明的做法。这都是什么时代了,死了疯了才会压制别人的评论。”

  顾晓鸣(复旦大学教授):

  “现在毋庸置疑已经是网络时代了。在这个‘网话文’时代--作者死了,读者活了。我觉得大导演陈凯歌应该先学会敬畏观众。”

  王小峰(著名乐评人):

  “从普通百姓来看,每个人都有思考的权利,任何人都没权利剥夺。你陈凯歌告了胡戈的话,你能把所有骂《无极》的人都告了吗?陈凯歌思维落伍了。”

  国家版权局谈《馒头血案》与互联网上版权保护(摘自网上)

  近日,在北京举行的关于近期中国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动的新闻发布会上,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、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就关于《馒头血案》是否构成侵权发表意见。

  王自强认为,电影和改编有界定,如果用于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,适当地或者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是《著作权法》所允许的,属于合理使用范畴。但是,超出了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这个前提,大量引用他人作品,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。他同时表示,就《馒头》这个个案来看,是否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,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。
[最后修改由 wrrx, 于 2006-02-22 23:18:07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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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 hqy*
[ 2006-03-08 11:59:13 ]
你个烂空间,居然访问破慢,访问时出现无法连接DB数据库,你去死啦,被别人一弄数据库地址都出来了。接着你等着死吧你。
引用 主人*
[ 2006-03-09 20:40:50 ]
空间速度慢不是我的错,是服务商的问题啊,倒时数据库的安全问题很严重,你先帮我测试一下,如果能下载到攻破就快告诉我补救的方法,这样才厚道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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